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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4-01 16:05:59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合江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合江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合江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以下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1.体检医院:
       合江县人民医院体检科(电话:08305213389)
       合江县中医医院健康管理科(电话:08305234560)
2. 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3月27日至4月25日;第二批次:6月14日至6月23日;(节假日体检医院不安排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携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由于粘贴体检表,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4)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5)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报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5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2.申报网址: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3月27日至4月25日(法定上班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第二批次:6月13日至6月23日(法定上班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现场确认地点:合江县符阳街道少岷南路329号党政大楼八楼(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大会议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在网报系统中用A4纸打印)。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6)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合江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1.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是否合格、证书领取等事项将公布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http://www.hejiang.gov.cn/)。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邮寄发放。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教师资格证咨询电话:0830-3108730。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合江县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请申请人扫码加入“合江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89355930),并将名称更改为:“学段+姓名”(如初中***),以便申请人咨询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

(源自: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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